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益注册资本:25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698518038B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长江路(飞帆混凝土搅拌公司西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29
(2023)青2822民初555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都兰县人民法院
2
2023-06-07
(2023)青2801民初15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朱**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3
2023-05-26
(2023)青2801民初15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朱**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4
2023-03-24
(2023)青2801民初429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李**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5
2022-08-05
(2022)青28民终45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
胡**,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8-05
(2022)青28民终45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2-15
(2022)青2801民初36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胡**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8
2022-02-15
(2022)青2801民初36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朱**,李**,胡**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9
2021-11-17
(2021)青28民终7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1-17
(2021)青28民终7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李**,胡**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5-06
(2014)临商初字第123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临朐县人民法院
2
2015-05-06
(2014)临商初字第123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山东]临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05
2023-05-06
(2023)青民申13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23
2024-02-22
(2023)青2801执1591号之二十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7-19
2023-06-30
(2023)青2801民初15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朱**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3-05-23
2023-03-09
(2023)青2801民初429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278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9-19
2022-08-23
(2022)青28民终45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4-26
2021-11-30
(2021)青28民终7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朱**、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11
2021-09-01
(2021)青2801执恢78号之三
民事
陈元修、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4-02
2021-03-30
(2021)青28民终185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与青海玲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4-02
2020-12-10
(2020)青2801民初32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玲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3-18
2020-11-18
(2020)青2801民初3069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辰鑫矿业有限公司与朱**、胡**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生罚﹝2023﹞38号
经查明,你公司露天堆放3000吨萤石矿和2000吨尾矿渣露天堆放,无围挡,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部分物料未及时入库,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
1、责令你公司限期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内容:对厂区存放的萤石矿、铜矿原石、铁矿原石、尾矿渣进行清理,及时入库,无法入库的原料限期清离,皮带运输进行全封闭,完成现场地面积尘的清理,对厂区车间、库房、露天堆放物料进行全方位自查,对涉及易扬尘物料及时清理入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及气态污染物排放;2、处罚$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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