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超亿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清亮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3MAA7N6RY3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江口村5林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寨市监处罚〔2026〕10号
据当事人陈述,这两台叉车,采购于2017年和2018年,2017年采购的叉车(编号:G5AHL7789)当时已经检验,办理了使用登记证,2018年6月购买的另一台叉车(编号:G5AGG5182)还未办理使用登记证,2018年8月工厂停工。2022年当事人在江口现地址继续从事木材加工生产,两台叉车移到新厂使用,由于生产不正常,当时两台叉车资料又遗失了,所以一直未检验。我局调查认为,当事人涉案两台叉车都无法提供有效合格检验报告和办理使用登记证的材料,当事人无叉车使用记录,无法确定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具体时间,按当事人陈述在2022年重新使用叉车的使用时间也远超6个月。当事人在我局现场检查指出违法行为后能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叉车,且在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在我局下达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后,已及时整改:当事人在2025年11月4日向广西特检院柳州分院提交叉车检验申报,2025年11月14日广西特检院柳州分院对两台叉车进行了检验,并于19日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叉车(编号:G5AHL7789)因在2017年办理了使用登记证,故此次检验需使用登记证载明的原企业名称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车辆所有权的变更。因涉案叉车需要在检验合格后才能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还在办理中。
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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