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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碧云轩酒品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龙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40MD22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青年东街94号拐角楼下(东环路23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6〕22号
现查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的两瓶“五粮液1618”、“五粮液八代”一箱/6瓶是两年前从别人手中收购的,无进货票据,收购价450元/瓶,“五粮液1618”售价900元/瓶;“五粮液八代”售价960元/瓶,未销售;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的的“贵州茅台”茅台纪念酒三年前从淘宝购进,无进货票据,进货价60元/瓶,售价100元/瓶,未销售。2025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到甘州区格玲儿名烟名酒店、甘州区来福源烟酒副食店对当事人销售的“五粮液1618”、“五粮液八代”、贵州茅台茅台纪念酒进行询价,证实“五粮液1618”市场价900元/瓶、“五粮液八代”售价960元/瓶;茅台纪念酒在市场上未见过。 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张掖市甘州区碧云轩酒品商行销售的上述标识“五粮液、贵州茅台”商标的酒进行鉴定比对,涉案产品两瓶“五粮液1618”、“五粮液八代”一箱/6瓶为侵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涉案产品贵州茅台茅台纪念酒两瓶,经检验防伪标识、标签、帽套等,与该公司产品防伪特征不相符,送辨(鉴)产品与该公司出产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相符,非该公司生产(包装)。上述2个品种10瓶酒货值金额7760元,无违法所得。
对张掖市甘州区碧云轩酒品商行进行了: 1.罚款:金额776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侵权商品五粮液8瓶、贵州茅台纪念酒2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7760元,大写柒仟柒佰陆拾元整。
776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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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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