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桃呷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鑫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C2CJ3D3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元泰未来城C区3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1
(2024)鄂0191民初2780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武汉方寸之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仙桃呷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0
(2024)鄂0191民初2780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武汉方寸之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仙桃呷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440号
经查,涉案5种食品原料分别为:1.青花椒麻辣酱1瓶,瓶身标签为:生产日期202404073310,保质期:12个月;2.珠子椒泡椒1瓶,瓶身标签为:生产日期20250102,保质期12个月;3.阳江豆豉1袋,生产日期:20241129,保质期:12个月;4.佬米酒6瓶,瓶身标签为:生产日期:2025.02.05,保质期:12个月;5.百列面包糠2袋,袋身标签为:生产日期:20250311,保质期:12个月。以上涉案食品原料均由当事人从供货商仙桃市胡洁调味品经营部处进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当事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青花椒麻辣酱6.5元/瓶、珠子椒泡椒8元/瓶,阳江豆豉2元/袋,佬米酒6元/瓶,百列面包糠18元/袋。货值金额共计88.5元。以上食品原料均未开封,当事人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瓶青花椒麻辣酱、1瓶珠子椒泡椒、1袋阳江豆豉、6瓶佬米酒、2袋百列面包糠;2、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