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巨菱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鲍文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698805563J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顺庆路650号6幢103室-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6〕142026000321号
经查,当事人注册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持有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31B83-2028),主要从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安装及维修保养业务。当事人分别与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内租户上海莱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方捷餐饮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保养合同》,由当事人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丰饶陆505号的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内的电梯实施维护保养服务。 2026年3月9日,当事人派电梯维保人员计划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丰饶陆505号的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的2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注册代码分别为32103101142009020074和32103101142009090016)开展电梯半月维保和年度维保工作,并按规定至现场建立了工单,当事人电梯维保人员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2台电梯进行半月维保和年度维保,等待智慧平台规定的半月和年度维保工作时间后,将3月9日的维保记录上传至平台。 执法人员赴现场调阅2026年3月9日涉案2台电梯(注册代码分别为32103101142009020074和32103101142009090016)的视频录像,上述2台电梯在指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该台电梯开展半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依据TSG T5002-201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维保单位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修订维保计划与方案。当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据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修理(包括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维保单位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在维护保养中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事实。 根据当事人与上海朴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内租户上海方捷餐饮有限公司和上海莱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JLWB241207-JD-059-1(维保服务日期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和JLWB250614-JD-059-2(维保服务日期自2025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6日),每台电梯的维保费用为4500元/台/年。当事人与客户约定全年保养次数为24次,每台每次的维保价格为187.5元。故本案中,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的违法所得为375元。 案发后,当事人已对涉事该台电梯补做维护保养工作,完成维保工单对应的项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万元
2000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