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官镇春香日杂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兆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1AB48XX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城市东官镇东利村-1367.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调查核实,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官镇春香日杂商店涉嫌销售的“豪牛电器插壁式螺口插口灯座”无强制性认证标识(3C认证)商品。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询问查明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官镇春香日杂商店销售的“豪牛电器插壁式螺口插口灯座”,属于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官镇春香日杂商店在2020年购进一盒20个“豪牛电器插壁式螺口插口灯座”,进货价格为3元/个,累计共计销售17个“豪牛电器插壁式螺口插口灯座”,2026年02月04日销售了1个“豪牛电器插壁式螺口插口灯座”,其它什么时间销售已经记不住了,2026年02月04日销售价4元/个,销售17个共68元,库存3个,认定货值金额为8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项款。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定违法所得为68元。
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捌拾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捌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壹佰肆拾捌圆(148元)。
80.00元
-
2026-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