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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岳夫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587469755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慈溪市掌起镇厉家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浙0282民初14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烨磊电子有限公司
胡**,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5-10-29
(2025)浙0282刑初1562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5-09-24
(2025)浙0282民初121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恒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胡**,徐**,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4
2025-09-16
(2025)浙0282民初14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烨磊电子有限公司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5
2025-09-04
(2025)浙0282民初9058号
加工合同纠纷
高*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6
2025-07-25
(2025)浙0282民初67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茹**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7
2025-07-24
(2025)浙0282民初5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志达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8
2025-06-24
(2025)浙0282民初38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凯维罗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9
2025-06-13
(2025)浙0282民初2566号
定作合同纠纷
陈**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10
2025-03-21
(2025)浙0282民初20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世科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胡**
慈溪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6
(2025)浙0282民初121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恒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徐**
裁判文书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5-07-21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恒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5-06-27
(2025)浙0282民初9058号
加工合同纠纷
高*
胡水珍;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慈溪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1
2022-01-14
(2022)浙0282执异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尹**、李*等null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5-12
2019-12-10
(2019)浙0282民初138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岑**与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02
2020-03-09
(2020)浙02民终53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8
2019-12-11
(2019)浙0282民初13492号
合同不当得利纠纷
慈溪市燕华泡沫塑料厂、慈溪市鹏博电器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5﹞655号
主要违法事实:在宁波市2024年电子电器、轻工纺织等产品跟踪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的循环扇被判为不合格产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非正常工作”不合格的循环扇,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5元,并处罚款675元。二项合计108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非正常工作”不合格的循环扇,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5元,并处罚款675元。二项合计1080元。
675.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30
2
慈市监处罚﹝2023﹞90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在2023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飞行)中,当事人生产的规格型号为XHS-60A560W220V~50Hz的循环扇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噪音。报告编号为DQJ20230543。2023年10月10日,本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上述循环扇系当事人于2023年7月22日生产,共生产50台,于2023年7月23日已全部销售。上述产品成本价为49.5元/台,销售价为55元/台。上述产品货值共计2750元,违法所得2750元。另查明,当事人因相同违法行为于2023年2月被本局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慈市监处罚〔2023〕129号。<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循环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750元,并处罚款725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5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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