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景程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4556474316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乌伊南路273号凤凰大酒店六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2
(2025)新2324民初3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众达同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2
2021-09-01
(2021)新23民终16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5-11
(2021)新2324民初12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玛纳斯县龙博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4
2021-05-11
(2021)新2324民初6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玛纳斯县龙博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5
2021-03-02
(2021)新23民终427号
劳务合同纠纷
赵**
欧**,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3-02
(2021)新23民终4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欧**,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1-13
(2020)新2324民初15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8
2020-11-09
(2020)新2324民初15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9
2020-11-03
(2020)新2324民初13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欧**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10
2020-11-03
(2020)新2324民初1299号
劳务合同纠纷
赵**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欧**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23
2024-04-19
(2024)新2324执保61号
民事
玛纳斯县金昊热力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5536.28元
执行案件
2
2023-08-01
2023-07-28
(2023)新2324执保393号
民事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16065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7-30
2022-07-29
(2022)新2324执46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6-08
2022-05-17
(2022)新2324民初84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吐尔逊·巴拉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27
2022-04-22
(2022)新2324执保482号
财产保全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4-01
2022-03-28
(2022)新2324执保346号
财产保全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3-20
2022-03-17
(2022)新2324执保291号
财产保全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576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2-03-20
2022-03-17
(2022)新2324执保290号
财产保全
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11200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2-02-13
2022-02-09
(2022)新2324执保49号
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人何**财产保全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12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12-24
2021-11-28
(2021)新2324民初170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欧**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4192.8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玛自然资罚(土)字(2025)5号
经查,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玛纳斯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于2017年8月在玛纳斯县玛纳斯镇学园路以东、031乡道以西的金凤花园超出用地范围建设围墙、楼房及相关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新疆精诚利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实地测绘,并套合玛纳斯县土地利用现状二调数据后认定,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土地2.42亩(1616.37平方米),其中权属及地类国有农用地(国有农村道路57.5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村庄717.12平方米、国有建制镇841.75平方米),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责令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42亩(1616.37平方米)国有土地在六个月之内退还至玛纳斯镇人民政府; 2.没收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42亩(1616.37平方米)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 3.对新疆景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2.42亩(1616.37平方米)国有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款为人民币16163.7元(壹万陆仟壹佰陆拾叁元柒角整)(1616.37平方米×10元/平方米)。
16163.70元
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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