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盛洪 | 注册资本:23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005747233473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9号1幢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杨**,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林**,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
建瓯市人民法院
2
2021-12-09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杨**,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林**,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
建瓯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1
(2026)闽民抗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蔡**,杨**,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6-23
(2022)闽07民终73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杨**,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6-23
(2022)闽07民终62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林*,蔡**
裁判文书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1-20
(2021)闽0783民初209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蔡**,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建瓯市人民法院
5
2022-01-18
(2021)闽0783民初209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建瓯市人民法院
6
2021-09-16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杨**,蔡**,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建瓯市人民法院
7
2021-09-07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
蔡**,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建瓯市人民法院
8
2017-07-02
(2017)闽民终73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厦门市百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林**,项**,李*,林**,张*
裁判文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9
2017-05-22
(2016)闽0783民初12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明市博远贸易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10
2016-11-14
民间借贷纠纷
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明市博远贸易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6
2021-05-18
(2021)闽0783执异43号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
林**、蔡**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06
2021-05-18
(2021)闽0783执异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林**、蔡**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1-24
2018-12-28
(2018)闽0783执400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林寿义、蔡**、杨**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1-09
2018-12-28
(2018)闽0783执37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蔡**、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11-16
2017-04-25
(2016)闽0783民初12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与蔡**、杨**、三明市博远贸易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08648.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1-16
2017-04-24
(2016)闽0783民初12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与蔡**、杨**、三明市博远贸易有限公司、富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明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54702.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9-06
2016-12-26
(2016)闽0403执10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07-04
2017-03-30
(2017)闽民终73号
厦门市百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04-18
2016-04-18
(2016)闽07民终24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杨**、吴**与陈**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5-12-23
2015-12-23
(2015)武民初字第1014-1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陈**与杨**、吴**、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明市监处罚〔2025〕4-13号
截至2025年5月14日,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涉嫌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所列情形的违法行为。
三明市鑫盛典当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5月14日尚未公示2022年、2023年的年度报告,涉嫌构成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闽市监〔2023〕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两种以上违法行为有牵连关系的,适用吸收原则,择重而处”的规定,鉴于本案当事人涉嫌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相较于其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情节较重,本案适用上述“吸收原则,择重处理”的规定处理。
综上,本案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和未按规定公示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规定。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闽市监〔2023〕3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两种以上违法行为有牵连关系的,适用吸收原则,择重而处”的规定,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进行处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2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