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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灯平注册资本:11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32347696X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万好家居D幢D-501室-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7
(2022)浙0402民初422号
运输合同纠纷
苏**
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王**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1-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
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嘉善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1
2022-08-15
(2022)浙04民终17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苏**、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02100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03日12时5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陡门)往洪合方向K156+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714.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2
嘉路政罚﹝2026﹞02100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30日11时12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陡门)往洪合方向K156+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271.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3
嘉路政罚﹝2026﹞02101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14日10时17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陡门)往洪合方向K156+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153.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4
嘉路政罚﹝2026﹞52159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27日11时58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双向K151+5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86.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5
嘉路政罚﹝2026﹞52159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27日12时52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双向K141+3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193.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6
嘉路政罚﹝2026﹞52159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3日06时34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桐乡方向K159+38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35.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7
嘉路政罚﹝2026﹞52159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7日07时18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桐乡方向K159+38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448.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8
嘉路政罚﹝2026﹞02100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19日05时35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庆丰)往王店方向K169+5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9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9
嘉路政罚﹝2026﹞02101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19日13时3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陡门)往洪合方向K156+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213.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10
嘉路政罚﹝2026﹞02100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5月23日06时2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4国道(陡门)往洪合方向K156+800检查时发现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世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477.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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