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紫金山街凯华西饼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解臣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1081MA0HKHF542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侯马市紫金山街光明灯饰机电城外围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侯市监处罚〔2024〕21号
当事人于2018年6月11日在侯马市紫金山街光明灯饰机电城外围11号经营侯马市紫金山街凯华西饼坊。经营者与该店经理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经营、管理及采购工作。2024年03月07日从新疆石河子花园乳业有限公司购进花园黄金牧场纯牛奶20箱、每箱12盒,每盒购进价格2.75元,每盒销售价格5元,货值金额1200元;蓝莓果酱购进了10箱、每箱24瓶,每瓶购进价格7.5元,每瓶销售价格12元,货值金额2880元。 2024年3月26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提供花园黄金牧场纯牛奶和蓝莓果酱的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责令在2024年4月3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4月7日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7日,共销售花园黄金牧场纯牛奶41盒,蓝莓果酱49瓶。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8500元。
18500.00元
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2
侯市监处罚[2023]77号
当事人于2018年6月11日在侯马市紫金山街光明灯饰机电城外围11号经营侯马市紫金山街凯华西饼坊。当事人2023年6月22日在淘宝平台上的广州宇辉商贸有限公司店铺下单购进9瓶未载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进口复配着色剂,其中3瓶的购进价格为每瓶146.8元,6瓶的购进价格为每瓶56.8元,于2023年6月30日到货,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日使用未载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进口复配着色剂装饰生日蛋糕3个,售价分别是115元、89.5元、89.5元,违法所得合计294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基本情况;
3、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5、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购进使用进口复配着色剂的基本事实;
6、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进口复配着色剂的违法事实;
7、凯华总店蛋糕订单图片2张、流水单3张、蛋糕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使用该批次进口复配着色剂制作蛋糕的基本情况;
8、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色素合格证明4张、淘宝平台订单1张、台账记录图片1张,证明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山西省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