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黔南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天诚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32MA6JD1KX6L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大河镇和平村上敖寨大桥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字[2023]061404号
经查明,贵州黔南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未对使用的锅炉特种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且逾期未改正的情况属实,当事人无异议。 另查实,当事人违法使用锅炉特种设备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案件办理期间能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案发后已经把上述2块压力表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定并检定合格,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拍摄图片、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业人员资格证,锅炉检验合格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撰写《现场检查笔录》1份、对当事人下达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三市监特令〔2023〕第TS-8号)1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未对使用的锅炉特种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的情况属实; 2.2023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撰写《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6张,证明当事人未对使用的锅炉特种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且逾期未改正的情况属实; 3.2023年3月27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出厂编号为:0443574的《检定证书》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的1台锅炉特种设备体上的压力表已超过校验有效期的情况; 4.2023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承认未对使用的锅炉特种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且逾期未改正之违法行为; 5.2023年4月20日,当事人提供黔南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分,证明贵州黔南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合法。 6.2023年4月20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天诚向我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真实身份。 7.2023年4月20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天诚向我局提供该公司锅炉作业人员姚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作业人员姚杰具有从事锅炉作业的相应资质。 8.2023年5月24日,该公司向我局提供出厂编号为210311453的《校准证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已经将锅炉体上的压力表校验合格。 以上证据均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天诚签字(捺印)确认,当事人对上述证据没有提出异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本案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罚款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