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亮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衙前西医内科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红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800CE9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凤凰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卫医罚﹝2024﹞6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萧卫医罚〔2024〕61号 案件名称:杭州亮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衙前西医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亮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衙前西医内科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黄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0日,杭州亮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衙前西医内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按照《浙江省(萧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所示的方式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对杭州亮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衙前西医内科诊所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50000元;
5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