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余家大院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玲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C3J5JG0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玉路365号附1号第二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8
(2024)渝0107民初67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康**
重庆余膳房渝味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九龙坡区分公司,重庆余家大院餐饮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74号
现查明,当事人办理并公示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美团平台有网络推广介绍(店铺名称为余膳房民间菜)。
当事人放在凉菜间操作台上的食品材料3瓶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净含量210克,生产日期均为20241107,保质期12个月,到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4个月6天,一瓶已开封使用剩余一半,另外两瓶未开封,且厨房内无单独放置过期食品的货架和储存间。
当事人提供了该产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现无法找到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
当事人菜单上有水豆豉浸瓜尖菜品,当事人表示水豆豉就是用来制作水豆豉浸瓜尖。
经查,当事人约于2025年10月左右购进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此后未再购进其他批次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经查看涉案批次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过期后的菜品销售清单,当事人销售清单上在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7日,2026年2月8日,2026年2月10日20,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0日均有销售水豆豉浸瓜尖,共计销售22份,菜品价值共计616元;当事人承认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来制作水豆豉浸瓜尖。
因当事人无法找到进货票据,根据查询网络平台三家店铺销售价取平均数,销售单价为(6.9+7.8+8.9)/3=7.86元/瓶。本案的货值金额为3瓶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生产日期均为20241107,共7.86x3=23.58元。因当事人购买水豆豉作为食品调料使用,未单独售卖,且现场仅有一瓶风味水豆豉开封并使用,故违法所得应以一瓶开封使用的风味水豆豉的进货价格计算,违法所得为7.86元。
以上违法事实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在本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时,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发布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以及提交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学习,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元捌角陆分(¥7.86);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3瓶老干妈牌风味水豆豉,净含量210克,生产日期均为20241107,保质期12个月 ;4、警告。
23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