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剑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1MA4LUC7T1N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祁阳县大忠桥镇两塘村3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城执罚决字﹝2023﹞18号
2023年7月9日10点20左右,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收银员郑花花通过微信和现金支付方式收取了张高明个人4790元后,该气站充装工蒋海军未按照相关规定询问查验购气人员和气瓶身份信息及购气用途的情况下,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张高明充装了63瓶15公斤规格的液化气,总气量769公斤。
1.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2.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元(¥:4790.00元)。
100000.00元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10-25
2
祁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5号
现查明 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器材未保持完
好有效,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
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367号)、《责令
立即改正通知书》(祁消即字〔2023〕第0218号)、周剑和郑花花的询问笔录2
份、现场照片8张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祁阳市
祥发液化气站对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祁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30
3
祁消行罚决字﹝2023﹞第0069号
现查明 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不按照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查,违反了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
查记录》(〔2023〕第036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2023〕
第037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祁消限字〔2023〕第0031号)和周剑、
郑花花的询问笔录2份以及现场照片5张等证据证实。
根据《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祁阳市祥发液化气站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祁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