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1MA1040C90F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永宁镇平家村高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13
(2021)辽0281民初7794号
排除妨害纠纷
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邵**,王*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
2021-09-08
(2021)辽0281民初7794号
排除妨害纠纷
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王*,邵**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8
2021-12-17
(2021)辽0281民初779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王玲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环罚决字﹝2025﹞040009号
根据上级的转办线索,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平台核实相关问题后,2024年11月15日,执法人员到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调阅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发现:辽B2R55M车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报告上显示检测方法为双怠速法,现场调阅车辆信息,该车辆为两驱车,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应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该企业实际使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且未能提供无法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的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方法适用错误。经询问了解,当时这台车辆上线检测时使用的是简易工况法,操作了一段时间,但该车防侧滑功能一直没有办法关闭,由于车主非常不满意,为了避免与车主发生矛盾纠纷,引车员就改变了检测方法,用双怠速法对该车进行了检测。2024年12月24日,瓦房店嘉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自查主动上报了3台车辆在检测过程中存在问题并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分别是一台车辆存在发动机额定功率降低录入问题,两台车辆检测过程中存在冒黑烟问题。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