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生和木业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谟华 | 注册资本:5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82MA37F9XY3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石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0
(2023)赣07民初36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邱**
南康区华宏橡木配料中心,南康区生和木业厂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康税蓉江分局罚〔2025〕9号
2024-01-01至2024-06-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至2024-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至2024-06-30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至2024-06-30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至2024-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至2024-03-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至2024-03-31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至2024-03-31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至2024-03-31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1-01至2024-03-31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3-01-01至2023-01-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2-01-01至2022-01-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1-01-01 至2021-02-28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8-07-01 至2018-09-30 增值税(家具制造业)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条,处以罚款500元
5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
2025-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