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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诺迪幼儿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映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4MA1X32377C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洞庭湖路10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51号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民营幼儿园,负责为在园儿童提供餐饮服务。其使用的餐具(盘、碗)由园内两名保育员兼职清洗消毒,具体流程为:先冲洗去除食物残渣,随后浸泡一段时间,再使用洗洁精刷洗,之后进行三次清水漂洗--前两次为浸泡,最后一次在流动水下冲洗。清洗完毕后,餐具被置于消毒柜中进行消毒。相关清洗消毒过程均有记录。 2025年5月6日,本局委托南通市海门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自行清洗消毒的餐具(碗)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5月19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当日签收决定书。事后,当事人通过增加清洗次数进行了整改。 2025年9月16日,本局再次委托该检测中心对当事人清洗消毒的餐具(盘、碗)进行抽样。2025年9月24日,本局收到并送达《检验报告》(编号:SPJ02025-0347、SPJ02025-0348),两份报告均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经询问,当事人承认此次抽检餐具阴离子超标系因人手不足、浸泡时间不足及清洗不彻底所致。
综上,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盘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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