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健康 | 注册资本:3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257338713569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襄城县茨沟乡五里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3-11-25
2013-11-25
(2013)襄民初字第1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襄城县丁营乡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市监处罚〔2026〕49号
2025年11月18日,接到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移交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有一批次车用乙醇汽油,规格型号:E95号(VIB),经检验,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版)》,判定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SY2025101441)已送至你所。报告上显示:2025年8月1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有一批次车用乙醇汽油,规格型号:E95号(VIB),经检验,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版)》,判定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8日,向位于襄城县茨沟乡五里堡村的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该批次车用乙醇汽油检验报告。经进一步调查,襄城县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报告编号NO:SY2025101441)予以认可,不再申请复检。2025年11月28日,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赵健康委托该公司负责人李进军到我局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08月12日在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进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共计2.6吨=3528升,共付货款12636元(进货发票已提供),每升价格为3.58元。是用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账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城支行用转账的方式付的款。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8月12日23:38分入的库,入的是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1号罐,有入库记录。自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11月27日期间,没有采购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也没有入库过1号罐。依据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显示:密度计算公式:ρ=M/V计算,其中ρ为物 体密度,M是物体重量,V是物体体积,正常计算如下:95号汽油的平均密度为0.737g/ml;1000kg/0.735≈1357升。我们按照加油站行业标准计算出的数据为2.6吨=3528升。2025年08月12日购进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2.6吨,共付货款12636元,折合每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为3.58元,每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为3.58元×3528升=12630.24元,算得货值金额为12630.24元,购进后于2025年08月12日当天开始销售,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调控,该批次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至2025年09月04日已销售完毕。具体销售价格销售台账上面有记录(销售台账已提供,通过核对销售台账,该批次3528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7日共销售6天,销售价格为7.76元每升,共计销售442升(其中有6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为免费使用提供的抽检样品,价值46.56元,检样数量:4升、备样:2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共计6升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6天共计销售436升,销售额3383.36元。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9月04日,以5.06元的价格,共销售18天,销售了3096升,销售额15665.76元。自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9月04日,以两次不同的价格共计销售3538升19095.68元。自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9月04日,购进的该批次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全部销售完毕,目前没有剩余。通过该加油站提供的销售价格进行计算,该加油站E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7日销售6天,销售价格为7.76元每升的价格,销售了436升,销售额3383.36元。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9月04日,以5.06元的价格,共销售18天,销售了3096升,销售额15665.76元。自2025年08月12日购进至2025年09月04日销售完毕,共计销售3532升19049.12元。根据3.58元(购进单价)×3528升=12630.24元(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9月04日销售总额)=19095.68元,计算出盈利为6465.44元四舍五入后是6465元。襄城县襄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进军对以上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1、没收备样的95?车用乙醇汽油2升;
2、没收违法所得6465元;
3、罚款32462.65元;
4、罚没款共计38927.66元(叁万捌仟玖佰贰拾柒元陆角陆分整)。
32462.65元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2
﹝襄﹞应急罚﹝2025﹞21号
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55.B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襄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