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成强烩菜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燕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4MA0NPJTE5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广场西侧4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市监处罚〔2026〕216号
2026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广场西侧46号商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成强烩菜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加工间冷柜内发现“羊肉”一块,现场提供了购进食品的相关凭证,但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三日整改。2026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成强烩菜馆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店冷柜内的“猪肉”仅提供相关购进货票据,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了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规定,构成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1000.00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