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利合商贸有限公司槐里坪加油加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21MA6YEAEL3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槐里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税一稽罚﹝2024﹞17号
(一)经查明,你企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增值税方面存在问题 2021-2023年你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取未开票收入,未按规定计入经营收入进行纳税申报。经核实,2021年取得账外含税销售额1354675.00元、2022年取得账外含税销售额504868.00元、2023年取得账外含税销售额3456030.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之规定,你企业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因你企业存在留抵税款,经抵缴计算后企业实际应补缴2021年增值税22583.86元;2022年3月应缴回留抵退税额82297.07元、应补缴2022年增值税32100.12元;应补缴2023年增值税285360.30元。以上合计应补缴增值税422341.35元。(详见底稿二《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表》) 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情况说明》用于证明企业账外取得收入情况; 证据2:《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用于证明企业申报开票收入情况; 证据3:2021-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用于证明企业申报开票收入情况; 证据4:2021-2022年3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更正后)用于证明企业更正申报情况; 证据5:《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客户账户交易明细》用于证明企业收取账外收入的具体情况; 证据6:《借款凭据及债权人说明》用于证明个人账户收取借款情况; 证据7:2020年4月《完税证明》用于证明企业自查补缴增值税款情况; 证据8:2024年8-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用于证明系统自行调整报表情况。
针对该公司应补缴增值税201237.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61.88元,印花税464.38元的问题。对该公司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100618.7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030.96元、印花税罚款232.2元,合计罚款105881.92元。 以上共计查补税费和罚款327707.53元。
211531.64元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