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馋虾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依妮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DDDYM14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拱瑞山路148、150、152、15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安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554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瑞安市馋虾记餐饮店(个人独资)于2024年9月26日在瑞安市安阳街道拱瑞山路148、150、152、154号门口人行道擅自摆放了四个展示架,上面展示了店内活动和产品,占地面积为0.6平方米,且逾期未改正。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代收费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4-10-11
2
瑞安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212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瑞安市馋虾记餐饮店(个人独资)于2024年5月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拱瑞山路148号门口实施了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擅自将一个宣传木架摆放在店门口,面积为0.64平方米,且逾期未改正。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行政处罚的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21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210.00)
210.00元
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