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元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田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49GGTG9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新塘乡前坪村新田坪集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75号
现查明,2021年5月12日,当事人从恩施元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山豆根”1袋(规格250g),购进单价95元/袋,共计购进金额95元,购进后存放于门店中药饮片区斗柜内拆封用于拆零销售,2021年5月12日购进后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当事人以0.5元/克的单价对外销售该批次山豆根3笔,累计售出30g;2023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7日本局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调整零售单价为0.7元/克,共计销售8笔,累计售出66g,以上累计售出96g。因中药饮片经营过程中存在损耗,2026年7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中药饮片区斗柜内查获该批次剩余待售“山豆根 ”84.6g,该部分饮片已发生霉变,该批次剩余霉变“山豆根”按当期销售单价0.7元/克计算,货值金额59.22元。因无法查实案涉“山豆根”具体霉变起始时间,无法区分已售出“山豆根”是否霉变,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能够提供进货商资质文件、生产商资质文件、案涉产品检验报告单,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案涉 84.6g“山豆根”;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