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海市海城区发连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发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2MA5KYLXH6B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北海市茶亭路37号阳光海岸3幢2单元0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138号
2024年3月19日,根据投诉举报信息,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北海市茶亭路37号阳光海岸3幢2单元0101号由李发连经营的北海市海城区发连商行进行监督检查,该店正对外营业,持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投诉举报产品“荞头”(生产日期:2022/12/03)。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乌江下饭菜香辣脆萝卜干”(生产日期2022.07.17,保质期16个月,净含量230g)1瓶,标示销售价为8元,已超过保质期。经报局领导审批,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详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桂北城市监强制〔2024〕16号)及其《财物清单》。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2月8日从北海市海城区玉兴副食商行购进上述“乌江下饭菜香辣脆萝卜干”并用于销售,共购进6瓶,进货价为7.5元/瓶,销售了5瓶(有效期内),销售价为8元/瓶,库存1瓶已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8元。当事人承认涉投诉举报产品“荞头”(生产日期:2022/12/03,保质期:十二个月)为其销售的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5月20日从北海市海城区大众副食商行购进上述“荞头”并用于销售,共购进了6瓶,进货价为3.83元/瓶,销售了6瓶(其中1瓶为2024年3月8日销售给投诉举报人),销售价为5元/瓶,货值金额5元,违法所得5元。上述“荞头”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1瓶,其他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本案货值金额合计13元,违法所得5元。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乌江下饭菜香辣脆萝卜干”(生产日期2022.07.17,保质期16个月) 1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伍元整(¥5元); 三、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壹仟零伍元整(¥1005元)。
1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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