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二道区吉晟消防器材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宇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4BE0279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二道区临河街216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4〕107号
经查,当事人从江门市索辉照明电器公司购进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标称生产单位:中山市亮泰照明电器厂、规格/型号:LT-ZFZD-E5W-1A)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基本功能试验、转换电压试验项目不符合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指标要求,购进价格是11.00元/个,销售价格是18.00元/个;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标称生产单位:中山市亮泰照明电器厂、规格/型号:LT-ZFZD-E5W-1A)是28个,共销售26个,共计货值金额504.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182.00元。
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标称生产单位:中山市亮泰照明电器厂、规格/型号:LT-ZFZD-E5W-1A)2个;2.罚款1512.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82.00元;罚没款共计1694.00元。
1512.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4-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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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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