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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308997556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李花桥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3
(2024)浙0212民初13402号
加工合同纠纷
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
浙江凯越液压件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
2019-01-23
浙甬鄞州劳人仲案(2018)1844号
侯*
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环鄞罚﹝2026﹞3号
当事人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李花桥村电镀集聚区A1实施了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新增金属件表面封闭处理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200000.00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04
2
鄞州应急罚决﹝2025﹞第000019号
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罚款限被处罚对象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账号缴纳。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4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09
3
鄞消行罚决字﹝2025﹞第W100005号
2025年2月19日,首南街道应消站对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李花桥村的铭一电镀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二楼东面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以外的消火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帐号:810*****1302048169)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4-03
4
鄞州应急罚决﹝2023﹞第000385号
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罚款限被处罚对象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账号缴纳。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宁波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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