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水生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792TTX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芦相庄村村北宝平公路东侧5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11981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7-21
2
津交(宝)罚〔2025〕01278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11月10日,赵子胜驾驶津CK2088/津K6525超重型半挂牵引车营运车辆从内蒙古临河运输钢筋至天津市宝坻区,途经天津市宝坻区老高寨公路超限检测站时因超限运输被执法人员查扣,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辆挂车津K6525超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且无有效证明,涉嫌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根据线索,我单位予以立案,由执法人员张金伟(执法证号:02001317077)、潘丹丹(执法证号:02001317076)负责承办。经查,经查,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大件物件运输,其所属车辆挂车津K6525超在2025年11月10日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无有效《道路运输证》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该车辆在被查扣时所运载货物为钢筋,属可分载的普通货物。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52。14吨,超限幅度6。4%,属于严重超载超限车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2025-11-11
3
京交﹝顺﹞﹝2025﹞第0809-063329号
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10月31日12时39分,受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张怀春驾驶京AYN966号车牵引津K7415超号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京沈路与南陈路交叉口北200米,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京AYN966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津K7415超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该车载有幕墙货架,车货总重23.6吨,由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腾仁路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送至天津市宝坻区兴旺道与宝白公路交叉口东100米天津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此次运输承运人是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托运人是徐刚,双方议价运费1200元,天津市轩宸郦运输有限公司未收取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
12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10-31
4
冀盐综合罚决【2024】009号
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5
5
津交(总)罚〔2024)11519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天津市蓟州区轩宸运输队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03-28
6
冀献交综一罚决〔2024〕019
2024年1月10日,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天津市蓟州区轩宸运输队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冀J0D860/临时行驶车号牌津F4813超参加货物运输,经检查,该车挂车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
责令改正,处罚款叁仟圆整
3000.00元
献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0
7
津交2023111222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营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09-25
8
津交2023111140号
运输车辆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限
天津市蓟州区轩宸运输队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_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