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焱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3MA84T3F235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75号凯旋宫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文综罚字﹝2023﹞301002号
根据文旅部关于反馈2023年第一轮文化和旅游市场暗访评估情况的函件,永乐喜剧大舞台二人转营业性演出涉嫌含有禁止内容。2023年3月4日21时00分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刘明(07010021054)、张佳盈(07010021053)到达位于宽城区凯旋路375号的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在向现场负责人董礼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检查事由后依法进行检查。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2023年2月12日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中,演出名称为搞笑喜剧,演员为魏晓丹、陈帅的演出剧目,有女演员扑倒男演员,脱男演员裤子等行为,演出名为压轴转星,演员为潘德彬的演出剧目,有演员咬乳头的行为,涉嫌营业性演出含有禁业内容。
2023年3月5日,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经营者张焱焱,演员魏晓丹、陈帅、潘德彬到长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询问。经查,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营业性演出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场次票房收入6577.6元,扣除合理支出(房租2465.75元、演员工资2400元),违法所得为1711.85元。
给予宽城区永乐营业性演出服务中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11.8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