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汇川区佳合力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3MA6GKKP56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洗马路康海花园A栋AC栋区底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市监处罚[2025]192号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坛剁辣椒”从“新蒲新区盛源副食经营部”购进,分别是5月23日进购20瓶,6月12日进购16瓶,进购价格8元/瓶,销售价格9.9元/瓶,抽样9瓶,销售给其他消费者15瓶,共计销售24瓶,剩余12瓶已退给供货商。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237.6元,违法所得237.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抽样单编号:SBJ25520000566231859)、《检验报告》NO:FHN20250838935,证明对当事人经营的“老坛剁辣椒”进行抽检并出具结论不合格报告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明我局现场检查并送达了“老坛剁辣椒”《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的事实; 3.对被委托人杨龙均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有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的“老坛剁辣椒”的事实; 4.当事人提交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涉案物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物品来源合法的事实; 5.被委托人提供的超市采购抽检批次的“老坛剁辣椒”的进货台账和退货单据,证明检批次的“老坛剁辣椒”已无库存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被委托人签名认可。 2025年10月2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汇市监罚告〔2025〕192号),告知对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2
〔2024〕汇综执01字第366号
2024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遵义市汇川区洗马路佳合力超市门口人行道上有人超越建筑外墙占道经营售卖纸巾,经现场调查是汇川区佳合力生鲜超市的员工设摊经营售卖纸巾的,现场未能提供相应审批手续。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圆(¥50元)整。
50.00元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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