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满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3756652682Q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6
(2024)内0203民初5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宏业永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5
(2024)内0203民初5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宏业永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市监处罚〔2026〕JC-4号
当事人动力车间有3台相同型号煤气加热器,设备铭牌标注类别为第Ⅰ类压力容器,产品编号分别为V21127、V21128、V21129,制造日期均为2021年9月,自2023年1月投入使用,至2026年2月1日检查结束后停止使用。当事人二车间碳沉厂房内设有2台空气压缩机,压缩机附属油气分离器的设备铭牌显示类别为第Ⅱ类压力容器,产品编号分别为Y15-7373、Y15-7375,制造日期均为2015年8月,当事人自2017年起对上述两台设备交替使用,根据当事人向我局提交的整改报告显示,已对上述2台压力容器采取停止使用措施。当事人在使用上述5台压力容器过程中,未曾申请定期检验。 针对检查发现的当事人2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号:起17蒙BC0039(18)、起17蒙BC0040(18))起重量限制器失效;压力管道、电梯应急预案不健全2项问题。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巡检过程中,发现起重量限制器出现间歇性故障,并于2月2日完成起重量限制器更换,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已按期制定了压力管道、电梯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65000.00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1
2
(昆)应急罚﹝2026﹞执法二中队002-1号
二车间(镧饰工段)带式机等多处斜梯上梯处缺少防跌落安全警示标志;一车间(萃取工段)配电室入口处未设置防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萃取车间1#、2#污水井、蒙古包西侧污水井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二车间(镧饰工段)等多处爬梯立杆3根;维修间乙炔暂存点乙炔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企业与污水处理企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企业与煤气维保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37条B档、第38条A档、第46条A档、第58条A档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