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鼎昱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2MA2HYLR51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乾一村芝峰自然村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91号
2023年06月某日,杭州鼎昱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鼎昱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整(¥29,189.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决定书内指定银行及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整(¥29,189.00)
29189.00元
建德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2023-08-17
2
杭环建罚﹝2023﹞4号
当事人杭州鼎昱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一村实施了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220000.00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