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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松涛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MA19EFD583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191-4号金瑞林城小区10栋3单元1层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5﹞309号
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372.00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0372.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2
香坊市监处罚〔2025〕163号
2024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编号:哈香市监通乡责改〔2024〕029号),责令其立即改正。 2025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查阅该单位的计算机系统零售报表,发现该企业于2025年4月4日20时销售罗红霉素片(批号:20241106,生产企业: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1盒,现场该单位未能提供处方,执法人员对计算机系统零售报表数据进行拍照取证。 2025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松涛进行询问。得知该店于2025年4月30日20时销售罗红霉素片,因为当事人武松涛的疏忽,就给卖出去了。 经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2日在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现场查阅该单位的计算机系统零售报表,抽查该公司2025年4月4日销售的5笔处方药: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批号:8189316)1盒、替米沙坦片(批号:1T241116)2盒、可待因桔梗片(批号:20230834)1盒、厄贝沙坦分散片(批号:240406)1盒、上述批号药品均提供了处方。但是销售的罗红霉素片(批号:20241106)1盒,无医师出具的处方,该药品哈尔滨市贺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了购进随货同行单、电子发票、质检报告、供应商资质,证明了药品质量安全、渠道合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对当事人违法事实的询问; 3、现场检查照片2页,证明该企业经营情况; 4、当事人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共2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5、处方审核员胡敏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共3页,证明其身份; 6、法定代表人武松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武松涛身份; 7、2025年4月4日销售凭证共5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处方药情况; 8、2025年4月4日计算机系统零售查询表照片共3页,证明当事人销售处方药录入系统; 9、2025年4月4日1笔药品随货同行单、电子发票、检验报告和供货方资质共5页,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药品渠道; 10、药品纸质处方笺共4份,证明其销售处方药有医生开具的处方;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