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顺宝 | 注册资本:9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2750966429Q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肥东经济开发区龙城路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2
(2025)吉0291民初1327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姜**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1-10-09
(2021)皖0122民初91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
淮北市胜大商贸有限公司
肥东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5
2018-08-01
(2018)皖0122民初4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与安徽怡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22459.9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1-30
2018-08-01
(2018)皖0122民初45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怡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22459.9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8-27
2018-08-22
(2018)皖0122民初459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与安徽怡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5-11
2018-03-30
(2018)皖0103执46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5637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8-05-11
2018-04-23
(2018)皖0103执466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05-11
2018-04-25
(2018)皖0103执466号之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2-15
2017-04-17
(2017)闽0681民初21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龙海市广盺食品厂与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1-26
2017-09-21
(2017)皖0103民初28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与黄**、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4804.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11-21
2017-09-07
(2017)皖0103民初542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许**与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0-31
2017-09-29
(2017)皖0122民初118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合肥爱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5﹞377号
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可颂面包(草莓味)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787.5元;2、罚款65000元;3、责令停产停业。 罚没款共计65787.5元。
65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2
东市监处罚﹝2025﹞312号
当事人生产食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835.2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3
东市监处罚﹝2023﹞326号
当事人生产的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17日批次的冰糕(绿豆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555元; 2、处货值3倍罚款计60645元整。
60645.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