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宜轩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403MA559UUK63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雷蛛村6巷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斗烟处﹝2024﹞第3018号
2024年6月25日9时45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雷蛛村6巷6号的“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宜轩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经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的烟柜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红河(软甲)、黄果树(硬长征)、黄山(硬新一品)等合计6个品种共20条。
经初步调查,该店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0403133702。该批卷烟用于店内销售,国产卷烟外包装上未发现珠海市32位激光码。当事人周亮不在现场,现场负责人刘月琴全程目睹及见证执法和勘验全过程且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拟进一步调查处理。
1、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20条进货总额1565.00元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78.25元。2、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一个月,进行整顿。
78.25元
珠海市斗门区烟草专卖局
2024-12-10
2
斗烟处﹝2024﹞第1003号
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雷蛛村6巷6号“斗门区乾务镇宜轩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经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哈德门(硬纯香)、娇子(硬蓝时代)等合计10个品种18条。经初步调查,该店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0403133702。该批卷烟用于店内销售,该批卷烟外包装上未发现珠海市32位激光码。检查时,当事人在现场全程目睹及见证执法和勘验全过程,且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报经局领导审批,我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拟进一步调查处理。
1、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18条进货总额1395.00元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69.75元。2、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一个月,进行整顿。
69.75元
珠海市斗门区烟草专卖局
2024-04-03
3
斗烟处﹝2023﹞第3018号
2023年7月4日9时45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雷蛛村6巷6号“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宜轩百货超市”的卷烟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在该经营场所收银台后方烟架上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娇子(时代阳光)、金圣(硬庐山)等合计4个品种5条。
经初步调查,该店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40403133702,经营者是周亮。该批卷烟用于店内销售,该批卷烟外包装上未发现珠海市32位激光码。检查时,当事人周亮不在现场,现场负责人颜贵芹全程目睹及见证执法和勘验全过程,且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报经局领导审批,我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拟进一步调查处理。
1、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5条进货总额380.00元10%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8.00元。2、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一个月,进行整顿。
38.00元
珠海市斗门区烟草专卖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