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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牛栏江镇好酥香破酥包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松注册资本:2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27MA6NBNDK83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村委会新营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嵩处罚〔2024〕115号
当事人于2018年8月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村委会新营街从事面点制品、油条豆浆、烤鸭制售,并依法取得执业执照和食品摊贩备案卡。 2024年4月2日,根据2024年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嵩明县牛栏江镇好酥香破酥包子店销售的花卷和白馒头进行监督抽检。2024年5月7日,我局收到由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A2240175655102001C号的花卷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以及编号为NO:A2240175655102002C号的白馒头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现场送达编号为NO:A2240175655102001C和NO:A2240175655102002C的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申请提出异议和复检的时限。当事人在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的法定时间内,未对上述检验报告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 经查,2024年4月2日,当事人在制售花卷和白馒头过程中,非法添加了甜蜜素,一包25公斤的面粉里添加了10克甜蜜素。当事人当日共销售了70个花卷,每个花卷销售价格1.5元,销售了60个白馒头,每个白馒头销售价格1元。当事人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花卷和白馒头货值金额165元,违法所得165元。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4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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