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蕲春县小李五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美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EA6GH9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夏漕社区万丰路9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54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于2026年2月在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情况下使用现金方式从流动商贩手中购进大艺2106-2专业级充电式冲击扳手3台,购进价格为300元/台,销售价格是380元/台;违法经营额为1140元。已销售一台,故违法所得80元。上述涉案商品均无购货单据。 “大艺”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均为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为国际分类第7类电动扳手,该商标所有权人向本局提交了编号为8967278号及38875077号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公司生产的电动扳手“大艺”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合法有效。 投诉人平某还出具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艺锂电工具2025年批发价格表”产品型号大艺2106-2或Mod.2106-2价格为454元/台;及“大艺锂电工具2026年价格表”产品型号大艺2106-2或Mod.2106-2价格为658元/台。当事人购进价及销售价对比明显偏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大艺2106-2专业级充电式冲击扳手2台; 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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