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泽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守军 | 注册资本:11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683397579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大岭镇怀家街道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561号
当事人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瓶装、桶装饮用水、饮品生产销售;食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王守军。现场负责人:蒋立民。2025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刘博、朱思雨到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5年5月28日前予以改正,现场发现桶装水100桶。2025年5月30日执法人员朱思雨、刘博再次对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仍未改正,现场发现桶装水100桶。桶装饮用水售价10元/桶,货值金额2000元。
2025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刘博、朱思雨到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25年5月28日前予以改正,现场发现桶装水100桶。2025年5月30日执法人员朱思雨、刘博再次对长春市九泽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仍未改正,现场发现桶装水100桶。桶装饮用水售价10元/桶,货值金额20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00元。
6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