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烁宇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688827267X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东方红村东方雅园(一期)8栋3单元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鄂0111民初35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9
(2025)鄂0111民初35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9
(2025)鄂0111民初35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4
(2025)鄂0111行初25号
不履行××职责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5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5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7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6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田**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8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5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9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5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5-04-11
(2025)鄂0111民初35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姜**
裁判文书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裁判文书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
裁判文书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姜**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4-2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2
2023-04-12
(2023)鄂0111民初56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12
2023-04-12
(2023)鄂0111民初56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12
2023-04-12
(2023)鄂0111民初56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6-12
2023-04-12
(2023)鄂0111民初563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5-11
2022-09-21
(2022)鄂0111民初125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凯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24
2021-01-29
(2021)鄂01执341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建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3-24
2021-01-29
(2021)鄂01执339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谢**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3-24
2021-01-29
(2021)鄂01执342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3-24
2021-01-29
(2021)鄂01执340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23
2020-12-14
(2020)鄂0111执2173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汉和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田*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501号
经查明,菁华园小区内共15家商铺,当事人提供了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显示的租赁时间均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该小区是由当事人每月抄录水表然后代收代缴商户水费。当事人在物业中心门口公示有转供水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其中公示商业水费标准为3.49元/吨。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当事人按《市发改委关于暂停征收武汉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6】29 号)定价 3.49 元/吨向水务局缴费,超政府定价标准 0.23 元/吨。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当事人按 3.72 元/吨向商户共收取水费共计共计10635.48元,提供水量2859吨,若按政府规定 3.49 元/吨标准收取计算,应收9977.91元,实际多收657.57元。从2025年7月起,当事人以3.49元/吨向商户收取水费。2025年8月28日,本局送达了《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洪市监责退[2025]1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多收商户的水费。截止2025年9月1日,当事人已完成15家商户多收水费现金返还工作,共计返还多收水费657.57元,商户已在退费凭证上签字按手印。...[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328.79元的处罚。
328.79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8
2
﹝洪和﹞罚决字﹝2024﹞000081
擅自移栽砍伐树木
罚款人民币46500元
465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4-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