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风尚佳美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发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4MAC7RXC09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麻栗镇牛滚塘村委会磨山大寨村76号一楼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市监处罚〔2023〕24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8月14日与罗宇、罗雄租赁位于麻栗坡县麻栗镇牛滚塘村委会磨山大寨村76号的房屋后在该房屋一楼投资10000.00元购买从事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火锅桌椅6套、展示柜1个、冰柜1个、消毒柜1个、收银台1个、操作台1个、餐饮用具1批、食材1批),于2022年12月14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营业的时间断断续续,在春节期间回家过年又停业进1个月,当事人于2023年2月21日经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截止2023年2月28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营业时间近1个月,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货值3400.00(其中营业收入3000.00元、店内剩余食品原料价值400.00元),获得营业收入3000.00元。
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建议:
1.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整(¥3000.00元);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叁仟元整(¥3000.00元);
以上两项处罚共计陆仟元整(¥6000.00元)。
6000.00元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