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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麦购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宁晒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4MA6Q5XAX2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猛硐村委会猛硐街上夏文荣处一楼第一间至七间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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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市监处罚〔2023〕21号
当事人于2021年4月25日,从文山市加厨调味品店以2.80元/袋(45克/袋)的价格,购进了10袋“王守義十三香炸鸡料”,生产日期为:20210305B,保质期为:18个月。购进后,以4.00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2023年2月28日查获时止共销售了4袋,剩余6袋均已超过保质期5个月零23天。在2022年9月5日超过保质期到2023年2月28日止,当事人未销售过该食品。未销售的6袋王守義十三香炸鸡料按销售价计算,货值金额为24.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王守義十三香炸鸡料6袋(45克/袋);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陆仟元(¥:6000.00元)整。
6000.00元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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