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花喜鲜花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03MADE2UJU2K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街道长征东路4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罚〔2025〕165号
当事人在美团平台注册店铺后,百分网络公司的庞航(@百分网络)主动联系当事人主要就帮助推送时下流行的鲜花样品等业务寻求合作,2024年7月24日双方开始合作,返点规则为:默认8个点,点亮评分60元以下不扣点;月刷30单,当月扣点降到5个点;当事人称在美团平台注册的店铺,每个月达不到5个好评,店铺名称就会变灰,不容易被客户刷到,如果达不到5个好评,商家就会采取邀请朋友帮忙在平台购买低价商品给予好评、自己下单给予好评和地推刷单给予好评(地推刷单的形式为商家在广场等客流量较大的地方摆摊推广,顾客有需求的,商家会推广自己美团店铺的低价商品,让顾客在美团店铺进行下单交易并给予好评,然后在线下进一步给予优惠)的方式完成好评任务;执法人员调取案件移送线索中当事人订单明细(美团平台94单,饿了么平台4单),其中美团订单中20单备注显示“刷单不扣点”字样,涉及金额78.02元,饿了么订单中2单备注显示“地推刷单”字样,涉及金额13元;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美团店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的所有订单明细,共117单,因饿了么平台数据库只保存3个月,执法人员只调取了饿了么店铺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订单明细,订单量为0,其中美团订单中35单(4501464142498535263、5601464143853892403、4501463940906822974、4501463950926307747、4501468433478081373、4501508812048243300、4501508803739089480、4501508810926307747、4501513282498535263、5601513281643910465、4501560230926307747、4501560231901862872、4501560233739089480、4501562332498535263、5601562331643910465、4501564573699439418、4501564554045262303、4501565830192431579、4501565261732991921、2501567322038838525、4501566363389700297、4701567942406581735、4501567942207387975、4501568872527191199、4501569213634428271、4501642191806127747、4501642650578823852、4501642643958382992、5601642651643910465、4501642640906822974、4501746491806127747、4501746512048243300、4501746560578823852、5601746561643910465、4501746702527191199)商品价格低于10元,涉及金额155.82元,经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线索订单与调取的美团平台的订单进行对比,案件移送线索中美团平台的20单(包括当事人用自己的美团账号下的2单)涉案订单均包含在执法人员调取的当事人美团店铺的35单涉案订单中。根据证据材料和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上述订单均为当事人通过邀请朋友下单、地摊刷单、自己下单并给予好评的方式完成好评任务,最终认定,当事人存在刷单行为,涉嫌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之前未受到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罚,属首次违法。
对平川区花喜鲜花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2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