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岩平 | 注册资本:112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4355466723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新龙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01
(2022)浙1002民初62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3﹞0339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9月29日07时21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672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8
2
台路政罚﹝2023﹞03389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02日12时5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零叁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零叁拾伍元整。
703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8
3
台路政罚﹝2023﹞03388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9月29日12时24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路桥综合治超监管平台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元整。
656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8
4
台路政罚﹝2023﹞03390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06日11时38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叁拾元整。
663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8
5
台路政罚﹝2023﹞0339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0日15时09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伍元整。
646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8
6
台路政罚﹝2023﹞0331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02日09时17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696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7
台路政罚﹝2023﹞0331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06日06时44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元整。
656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8
台路政罚﹝2023﹞0331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02日10时34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722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9
台路政罚﹝2023﹞0331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02日08时41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黄岩方向K1785+700检查时发现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贰拾元整。
682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