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YR859N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上湖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3
(2024)皖1882民初510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向**,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广德市人民法院
2
2024-04-24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杨**
佛山市新兴业玻璃有限公司,福建省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建文工艺美术实业有限公司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01-25
(2024)赣0983民初50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张**,孙**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1-04
(2023)赣0983民初722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罗**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3-11-24
(2023)赣0983民初677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周**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3-11-10
(2023)赣0983民初722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罗**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3-09-08
(2023)赣0983民初589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吴**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2-11-15
(2022)赣0983民初706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李**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2-07-25
(2022)赣0983民初437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x**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2-07-25
(2022)赣0983民初437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
周**,周**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30
2021-06-10
(2021)赣0902民初364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交﹝超﹞罚﹝2025﹞0026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赣CDL770)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处罚3000元
3000.00元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7-01
2
粤湛雷交罚﹝2025﹞02129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9
3
桂0905交罚(2025)0316号
(赣C0966T、赣C91A3挂)车货总重60.9吨(核载49吨)
违法超限运输
5500.00元
兴业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6
4
景交﹝超﹞罚﹝2025﹞0012号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赣CDL770)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处罚3000元
3000.00元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3-26
5
九交罚﹝2025﹞0105004号
2025年1月9日12时2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柴桑区马回岭镇排山料场路口处巡查发现,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何清华存在驾驶赣C5275D四轴重型自卸车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51.74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吨,超限20.74吨,超限率66.90%。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9
6
宜黄交(超)罚﹝2024﹞0040号
2024年07月15日06时14分,吴正明驾驶车牌号为赣CAC505大型普通货车途经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不停车检测点,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7.9250吨,车轴数为3轴,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27.000吨,车货总质量超限20.9250吨,超限率77.50%。从宜黄园区出发至中港兰水,车载物品为沥青
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宜黄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7
7
德安交超罚﹝2024﹞0186
高安兴途物流有限公司赣C5275D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消除违法行为
3900.00元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8
粤湛坡交罚﹝2024﹞00611号
2024年04月05日08时14分,使用赣CCJ742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1+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0.805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1.805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赣CCJ742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