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旺发废品回收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云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7MA1ALLPK2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碾子山区跃进街道一委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3]47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购买1台计量器具后,放置在店内用于贸易结算时商品称重。该计量器具属于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当事人从购买之日至2023年9月1日本局检查时止,一直在上述计量器具未经检定的情况下使用于贸易结算时商品称重。当事人未能提供该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检定合格标志及检定合格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经营资格。
3、《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事项。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5、当事人在用TGT-500型秤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在用TGT-500型秤状况。
6、《同步录音录像摄录情况记录表》1份,记录执法过程。
罚款0.03万元#
300.00元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