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爱尚家副食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义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5PJUJ6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西中南道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3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7
(2022)津03知民初11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爱尚家副食商店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9-26
(2022)津03知民初11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爱尚家副食商店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9-15
(2022)津03知民初11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爱尚家副食商店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9-08
(2022)津03知民初11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爱尚家副食商店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3〕62号
2023年2月10日,邦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投诉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现场散装食品销售专区摆放有袋装快乐脆销售,包装袋小标签仅标注商品重量和商品价格。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0日报主管领导予以立案,2023年2月10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12月28日由长葛市贝壳派对商贸中心购进6箱快乐脆,为方便顾客选购,以小包装袋盛装后散装销售,按重量标注相应的价格进行销售。未标明齐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行为满足了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行为构成要件。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警告。
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