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容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MA3825X47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北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5
(2023)赣0824民初19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廖**,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公司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2
2023-02-07
(2023)赣0824民初1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徐**,徐**,徐**,徐**,徐**
文**,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新干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3151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2日09时4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北上线45K+50检查时发现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柒拾元整。
427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10-24
2
樟树交超罚﹝2025﹞0009号
新干县吉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陈员朱驾驶车号为赣D890M6(二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31.9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18吨,其超限超载13.9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0
3
干交罚﹝2024﹞03013号
赣DJ7472货车超限超载7.12吨
罚款叁仟伍佰元
3500.00元
新干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4
吉水交综执罚﹝2023﹞01254号
车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赣D193P7)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