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江铭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国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9MA3614GW8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镇天龙村委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4
(2023)赣0729民初373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全南县南迳镇人民政府
全南县江铭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信处罚〔2024〕12号
经查,全南县钟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74户企业中,经全南县税务局查询,全南县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赣州市林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正常。经对两次邮寄签收的企业实地核查发现,全南利鑫工艺有限公司金龙分公司已注销,全南县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因此,全南县钟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70户企业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查找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或从未申报税务备案证明,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两个年度年报。
当事人等单位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查找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或从未申报税务备案证明,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两个年度年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规定,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0.00元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