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海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022768335449L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下缸窑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6
(2023)辽0114民初21791号
合同纠纷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6
(2023)辽0114民初20753号
合同纠纷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3
2023-07-19
(2023)辽0114民初7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吴**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4
2023-07-19
(2023)辽0114民初7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吴**,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5
2023-05-17
(2023)辽0114民初7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吴**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1
2021-11-16
(2021)辽1021执17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与赵**、赵**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十一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三十八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4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九
买卖合同纠纷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5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十六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6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三十三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7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四十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8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四十一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9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七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7-28
2021-07-26
(2021)辽1021执1771号之二十五
其他案由
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赵**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650468.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辽灯交罚字﹝2023﹞货000043号
经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转发严重超载50%以上数据抄报移交证明显示,辽K32905重型半挂牵引车在2023年7月26日因超限运输被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罚,在询问笔录中司机承认这次运输的货物是在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的灯塔市矿产品流通计量运输单。2023年12月2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受委托人进行询问,受委托人承认该公司在2023年7月26日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辽K32095出厂,出厂时车货总重86.93吨并随车出具灯塔市矿产品流通计量运输单
给予货运源头单位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灯塔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3
2
(灯)应急罚﹝2023﹞事故13号
2023年8月14日2时许,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在该起事中故负有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肆拾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40000.00元
灯塔市应急管理局
2024-01-02
3
(灯)应急罚﹝2023﹞柳河队2号
2023年3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一处到该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采区西部边坡存在浮石,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决定给予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灯塔市应急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