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080224425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3
(2026)新0105民初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郭**,宋**,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郭**,吕*,新疆顺和昌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7
(2025)新0103民初1140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阳光金穗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5-09-10
(2025)新0121民初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郭**,宋**,郭**,吕*,新疆顺和昌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5
2022-06-22
(2022)新71民终31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源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6
2021-12-17
(2021)新0102民初8514号
合同纠纷
王**
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7
2021-11-19
(2021)新01民再10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0-28
(2021)新01民终4859号
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友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8-24
(2021)新01民终387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8-18
(2021)新01民终387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友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0
(2025)新0103民初1140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5)新0103民初1140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1-09-30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
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5
2020-07-1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2-12-14
(2022)新0103民初19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姚*、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34429.84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11
2023-08-08
(2023)新民申143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20
2023-04-04
(2023)新0103执17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姚*、新疆顺和昌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440700.59元
执行案件
4
2023-03-25
2023-03-22
(2023)新01民终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顺和昌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姚*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30
2022-06-27
(2022)新71民终31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源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3-31
2021-12-27
(2021)新0102民初8514号
合同纠纷
王**、乌鲁木齐汇德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62265.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3-20
2022-02-25
(2021)新0105民初921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1-29
2022-01-26
(2022)新7101财保5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乌鲁木齐市恒源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63186.76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2-01-26
2022-01-03
(2021)新0105民初9809号
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汽车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1-08
2022-01-04
(2021)新01民再10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中美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11506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3)46号
(一)增值税1.你单位在2019年7月取得济南荔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发票号码为:3700191130,发票代码为:07340676-07340677;发票号码为:3700191130,发票代码为:07340681-07340683,发票金额442,477.90元,税额57,522.10元,价税合计500,000.00元,你单位在2019年8月抵扣进项税额。经查,你公司对公账户未发现付款记录,也无法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根据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和你公司的陈述及付款记录情况,没有证据表明你公司与济南荔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货物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3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2019年8月应转出进项税额57,522.10元,应补缴2019年8月增值税57,522.10元。2.你单位在销售吉姆西萨瓦纳 5999CC客车(进口)车辆时取得虚开发票价税合计500,000.00元,通过对你公司申报纳税情况和机动车统一发票开具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未发现你公司取得进项发票及付款信息。根据你公司开具给吕莉的车辆统一发票情况分析,你单位存在反复冲销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因期间你单位部分月份存在留抵,2019年7月应补增值税110,483.61元,2021年2月应补增值税29,765.03元,2022年1月应补增值税47,619.05元。3.2022年4月你单位申请退还留抵税款95,577.24,其中42,139.62元为你单位取得乌鲁木齐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发票,造成你单位骗取的留抵退税为53,437.62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申报缴纳2019年7月城市维护建设税7,733.85元,2021年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2,083.55元,2022年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333.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以隐匿收入骗取留抵退税
153946.86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04-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1-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