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邹平马强口腔诊所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71626MA3N4E3887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经济开发区新玛特购物广场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邹平市监处罚〔2025〕151号
经查,2023年07月14日,当事人从康健苗苗(杭州)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玻璃离子体水门汀2盒,每盒3瓶粉*20g+3瓶液,购进价格28.99元/盒,4.83元/瓶。2025年3月5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二诊室东侧的医疗器械柜第一个抽屉内发现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粉)1瓶,已开封,使用期限:2年,生产日期/LOT:20230303合格43,生产许可证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061号,注册证号/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93171718;与1瓶氢氧化钙根管消毒剂摆放一起,生产日期:2023/09/07,失效日期2025/09/06,生产批号:230901,粉剂5g。本案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4.83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邹平新玛特北门西侧发现广告“滨医广【2023】第58号 邹平马强口腔诊所 诊疗科目:口腔科 电话:1346508199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请受理号为滨医广申[2023]第58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鲁医广【2023】第1031-001 -3716号,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广告制作及安装费用为2000元,租赁费用是5000元/年;在会仙二路与月河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发现广告“诊疗科目:口腔科,鲁医广【2023】第0725-001-3716号,邹平马强口腔诊所,电话:13465081994,地址:邹平市会仙二路102号新玛特购物广场一楼西侧第一间”,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请受理号为滨医广申[2023]第34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鲁医广【2023】第0725-001-3716号,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广告制作费1500元,广告位租赁费6500元。2025年03月05日,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广告的有效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本局认定本案广告费用5000÷365×127+2000+(6500÷365×225+1500)= 9246.58元。
1、没收涉案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粉)1瓶(已开封); 2、罚款壹万肆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捌分(¥14232.88),上缴国库。
14232.88元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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